從正式從事創作開始,義大利作曲家貝里歐的作品就有強烈的序列主義風格,他認為「音樂的表現高於一切」,「體系只是音樂偶或用之的一種可能性」,因此,作曲家不應該為了使用某一種體系而去創作音樂,對於貝里歐來說,他對一切自身封閉的作曲體系都持都懷疑的態度,認為作曲家應該不斷追求更新的表現手法,把「異質的素材」用不同的方法相互滲透、交織,形成統一的一體。
從1958年到1981年間,貝里歐根據理念,創作了十數首為人聲與各種樂器所寫的曲子,名稱就叫「系列」。這裡收錄的是第一號(而長笛而寫)、第三號(為人聲而寫)、第四號(為鋼琴而寫)、第五號(為長號而寫)、第六號(為中提琴而寫)、第七號(為雙簧管而寫)、 第九號a(為單簧管而寫)、第二號(為豎琴而寫)、第十號(為C調小號而寫)、第十一號(為吉他而寫)、第十二號(為低音管而寫)、第十三號(為手風琴而寫) 第九號b(為薩克斯風而寫)。貝里歐創作這一系列樂曲的目的,在於期盼即使是單一音樂家的演出,也能讓聽者感覺到燦爛豐富的音響效果、瞬息萬變的對比,以及結合表演與戲劇於一體的綜合藝術。